白山市石人血泪山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和管理第十五条有效禁止刻划、涂污、攀爬、损坏纪念碑、生铁铸像和室外展墙等设施。地方法规 · 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