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本市通过厌氧消化、好氧堆肥等生物处理方式,推进湿垃圾资源化利用。

本市拓展湿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应用渠道;支持符合标准的湿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在林业、农业等领域的应用。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