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税务部门应当落实国家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向社会公开税费优惠政策和办理指南。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由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及时出具鉴定意见。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