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全民健身条例/第三章 全民健身设施第十九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全民健身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全民健身设施功能,提高综合利用率,满足公众健身需求。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建设或者参与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全民健身设施包括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设施、居民住宅区的体育设施、经营性体育设施以及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内部的体育设施等用于全民健身活动的建(构)筑物、场地和设备。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