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国际一流旅游城市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旅游行业协会等相关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制定行规行约和业内争议处理规则,在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市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指导、推动旅游行业协会发布本市旅游产品诚信指导价格,督促会员单位依法诚信经营。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