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国际一流旅游城市促进条例/第七章 国际交流第五十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承办发展论坛、国际峰会等国家、区域重要会议,对接全球知名会展组织,引进国际展览会。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