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国际一流旅游城市促进条例/第七章 国际交流第四十九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建立分校或者联合办学。加快培育、引进职业教育资源,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与企业联合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加强与国(境)内外专业组织机构合作,举办交流活动,积极推进研学旅游,打造世界级研学品牌。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