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国际一流旅游城市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建设应当遵循世界眼光、国际标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旅游先导、全域统筹的原则,将本市建设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现代化水平高,城市环境优美,旅游资源丰富,配套设施完善,服务周到文明,旅游产业发达并成为城市主要产业,在国际上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的国际性旅游城市。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