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六条有效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提案人应当向会议提出关于议案的说明,提案人和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应当向会议提供有关资料。地方法规 ·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3月30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