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七条有效列入会议议程的法规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地方法规 ·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3月30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