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十条有效代表团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前,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议程草案以及关于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提出意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根据各代表团的意见,可以对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议程草案以及关于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提出调整意见,提请预备会议审议。地方法规 ·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3月30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