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人民法院应当为司法鉴定人出庭设置专用席位,提供便利通道,加强对司法鉴定人出庭的人身安全保护。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视听传输技术等,为司法鉴定人远程出庭作证提供便利。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