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司法鉴定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二条有效年度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编制完成后,发生司法鉴定人或者司法鉴定机构新增、变更、撤销、注销等情形的,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公告并更新电子版名册。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0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