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司法鉴定条例/第二章 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第十五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国家规定的司法鉴定执业分类,依法制定相应的登记规范,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0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