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已废止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应当依法行使职权,坚持公平、公正、依法办事的原则。在实施标准化监督检查时,不得少于二人,并向被检查者出示有关执法证件。对不出示执法证件的,被检查者有权拒绝检查。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8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