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第三章 标准的实施第十六条已废止企业生产国家强制管理的认证产品,其产品质量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认证标准要求,并取得国家安全认证证书。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8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