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负有知识产权保护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公布受理方式,依法及时调查处理投诉举报情况,并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涉及重大违法行为的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6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