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第三章 知识产权保护第四十条有效体育、文化、旅游等重大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应当遵守官方标志、特殊标志、吉祥物以及特许经营产品等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活动中的知识产权使用行为。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6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