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省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本级负有知识产权保护职责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专利导航制度,推动专利导航在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中的运用。

省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本级负有知识产权保护职责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推动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促进专利技术高效转化和运用。

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开展专利申请前的价值评估,及时有效将创新成果转化为高质量、高价值专利。支持专利权人对其专利开放许可。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