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审计机关在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进行审计的基础上,审查其在履行职责时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率和效果,并进行分析、评价,提出改进意见。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