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第四章 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第二十三条有效审计机关应当对上一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情况列入当年审计工作报告。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