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第三章 企业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审计监督第二十条有效审计机关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经费收支结余、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