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管廊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确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

管廊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应当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地方法规 ·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