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第十三章 监督管理第九十五条有效民政、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房屋管理等部门应当制定养老服务设施、服务、管理、技术、安全等地方标准,并依照标准实施监管。鼓励社会团体、养老服务机构制定高于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8日第九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九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