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第九章 养老服务机构第七十条有效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并根据应急演练情况和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突发事件发生时,养老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和有关部门的要求,立即开展应急处置;需要封闭管理时,可以采取人员出入管控、内部防控等必要措施。养老服务机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和供应的部门,应当为养老服务机构获取应急物资提供必要保障。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8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