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0

In force

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并根据应急演练情况和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突发事件发生时,养老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和有关部门的要求,立即开展应急处置;需要封闭管理时,可以采取人员出入管控、内部防控等必要措施。

养老服务机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和供应的部门,应当为养老服务机构获取应急物资提供必要保障。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8,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