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第六章 服务协调发展第四十二条有效本市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开展社区邻里服务、低龄健康老年人与高龄老年人结对关爱等互助性养老服务,探索建立互助性养老服务时间储蓄、兑换等激励、保障机制。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8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