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养老机构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老年人进行服务安全风险评估,并通过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评价与改进、安全教育等方式,建立服务安全风险防范机制。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