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养老机构应当定期对老年人的生活、活动场所和使用的物品进行清洗消毒。

养老机构提供的饮食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和民族风俗习惯,适宜老年人食用,有利于老年人营养平衡。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