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本市支持为老年人提供家庭适老化改造、适老性产品安装、康复辅助器具配备和使用指导、智慧养老相关硬件和软件安装使用等服务。

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老年人进行家庭适老化改造的,由市、区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