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第二章 设施规划与建设第十五条有效市民政部门会同市规划资源部门根据本市人口、公共服务资源、养老服务需求状况等因素,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合理确定容积率,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相应的国土空间规划。区人民政府负责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在本行政区域的推进落实。规划资源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优化规划执行及建筑面积奖励等方式鼓励增加养老服务设施。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8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