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第十四章 法律责任第一百零五条有效养老服务机构或者其他组织、个人骗取补贴、补助、奖励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退回,可处以骗取补贴、补助、奖励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8日第一百零四条回到全文第一百零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