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第五章 市场开拓第三十七条有效市、区(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中小企业搭建产品展示、交易、交流、合作平台,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展览展销等活动,指导和帮助中小企业开展跨境投资贸易。中小企业在境外投资、开拓国际市场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提供通关、退税、用汇以及人员出入境等方面的便利。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