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科学技术研究,培养水土保持科学技术人才,推广先进实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水土保持服务水平。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20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