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五章 监测和监督第四十六条有效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实施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监理单位应当审查被监理单位提出的水土保持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发现问题应当向被监理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20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