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三章 水土流失预防第二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实行全过程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20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