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三章 水土流失预防第二十六条有效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对生产建设活动中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运至规定的专门存放地堆放,不得向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20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