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由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时段,依法制定差别化、阶梯式收费标准,并根据实际及时调整。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应当由经营管理者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遵循合法、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停车收费标准。

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