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停车管理条例/第二章 停车设施规划与建设第十九条有效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非机动车停车需求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放点。互联网租赁非机动车停放点应当单独划定。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