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六章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第四十五条有效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和开发小区道路时,建设单位应当同时配套建设道路照明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交付使用。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0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