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道路设施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利用现代化的办公手段整理归档资料,并在审批挖掘道路时,向施工单位提供地下管线资料。凡有地下管线资料档案,没有向施工单位提供,批准挖掘后造成管线损坏的,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负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0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