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第五章 房屋租赁第三十三条有效签订、变更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双方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2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