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房地产抵押第三十条有效房地产抵押期满,债务清偿完毕,抵押合同即告终结,双方当事人应当在二十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2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