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定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组织实施。

重点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应列入有关科技发展规划,由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和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组织实施。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