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四章 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应用第二十条有效农业科研单位和农业院校的科研成果可以通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推广,也可以由该农业科研单位或农业院校直接向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广。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2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