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四章 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应用第十八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农村推广农业技术,应当接受推广地区县级以上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2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