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市容环卫专项规划,编制城市公共厕所年度建设计划。公共厕所建设的数量和分布应当满足公众需要。新建、改建公共厕所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和公共厕所建设标准。公共厕所应当设置明显标识,专人负责保洁,免费开放。鼓励、支持单位的厕所对外免费开放。地方法规 ·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