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市容管理/第二节 道路及其相关设施第二十二条有效互联网租赁车辆运营企业应当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有序投放车辆,对车辆规范停放实施跟踪管理,加强车辆日常养护,及时回收故障、破损、废弃车辆。承租人应当文明使用互联网租赁车辆,使用后有序停放。地方法规 ·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