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互联网租赁车辆运营企业应当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有序投放车辆,对车辆规范停放实施跟踪管理,加强车辆日常养护,及时回收故障、破损、废弃车辆。

承租人应当文明使用互联网租赁车辆,使用后有序停放。

地方法规 ·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