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三章 排水管理第十九条有效公共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公共排水设施。在实施雨水、污水分流控制区内,排水户不得将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城市建设临时施工作业排水中有沉淀物,足以造成排水设施堵塞或者损坏的,应当由排水户采取措施,先行沉淀,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严禁泥沙、杂物等沉淀物进入排水设施。严禁污水排入雨水管道、城区河道、明沟、暗渠或者将雨水排入污水管道。地方法规 · 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