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会展业促进条例/第二章 促进与发展第十四条有效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会展业,鼓励金融机构拓宽信贷渠道,优化服务方式,为会展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